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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宝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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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在汽车板块无休止的做着广告,我只是按论坛的规矩给你删除或者屏蔽了,我觉得我作为汽车板块的斑竹应该要制止这种纯广告的行为啊,我不和别的斑竹一样,要么好几年不来,要么来了也不管理自己的板块,我可不想对不起自己这斑竹2个字。

关于你的这句话啊
删除 回复 乖乖宝宝 13小时前
在屏蔽我帖子,我请你喝酒。把你电话给我留下

  你请不请我喝酒都无所谓,我的电话呢我也不敢给你留我害怕我再赔很多钱 !呵呵!都是成年人了,你比我厉害把我打倒了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你没我厉害被我打倒了你会受到身体创伤。

  你只要再发广告呢,我见1次删除1次,因为你只要违反了论坛的制度我就要加以制止,说这话不是为了给小鸟或者2Y看的,我不拿他们的钱只是出于要对的起斑竹这2个字而已。

最后说句,虚拟的网络而已,没必要弄的这么剑拔弩张了,这个事啊就算这么结束了,没什么意思。

友情提示(如有马甲出现拍砖,请不要说粗口)

[ 本帖最后由 贝晨 于 2010-6-23 13:09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给改改啊?错别字很多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比我厉害把我打倒了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你没我厉害被我打倒了你会受到身体创伤。


贝式幽默! 呵呵


其次就是这个斑竹的问题了...都知道无为是小鸟的..斑竹也是义务的..

有时候出来个事 就拿斑竹说事........这义务的斑竹真够难做的.

泛指泛指....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3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务啊 义务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人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趟水的事  谁愿意露头啊...

都等着看热闹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3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号被黑了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3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LZ是在叫我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3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非 于 2010-6-23 23:29 发表
我以为LZ是在叫我呢~~~

   你是猴腚大黑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3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非 于 2010-6-23 23:29 发表
我以为LZ是在叫我呢~~~

我也赶过来看看贝晨给小非的亲密留言。。。。。。。。。结果好像是请客喝酒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10-6-23 23:33 发表

我也赶过来看看贝晨给小非的亲密留言。。。。。。。。。结果好像是请客喝酒啊。。。。。。

要跟随抓拍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3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了啊 又被水了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10-6-23 23:33 发表

我也赶过来看看贝晨给小非的亲密留言。。。。。。。。。结果好像是请客喝酒啊。。。。。。


谁请谁啊?我怎么没看出来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3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你电话给我留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非 于 2010-6-23 23:55 发表
把你电话给我留下!!!!!


哇啊哈哈   你懂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又换号了
我没有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木 于 2010-6-24 00:02 发表
他又换号了
我没有了


以前的号都在用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非 于 2010-6-23 23:55 发表
把你电话给我留下!!!!!

乖乖宝宝发话了。。。。

贝晨要请客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10-6-24 00:08 发表

乖乖宝宝发话了。。。。

贝晨要请客了。。。。。。。。。

我要让LZ身体受伤害。。。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10-6-24 00:08 发表

乖乖宝宝发话了。。。。

贝晨要请客了。。。。。。。。。


迷糊了  怎么又是我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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