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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黑社会头目成为人大代表时,问谁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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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黑社会头目成为人大代表时,问谁的责?
  
   最近,重庆市公安局一举抓获了黎强、陈明亮、龚刚模等多名黑恶势力头目,令人惊讶的是,这几人都是声名显赫的亿万富翁,在行业内颇具影响力。黎强是重庆市人大代表,陈明亮是重庆渝中区人大代表。我们不由得为重庆市的打黑除恶大声叫好,但是,叫好之余,我又想起了,我又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个案子。
  
   2006年12月4日,吴宁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4月,他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枪支罪,偷税罪,高利转贷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物会计报告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包庇罪,寻衅滋事罪,共10项罪名。而吴宁同样是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
  
   说到沈阳,就不能不说到人尽皆知的刘涌,这个黑社会老大,同样也有着人大代表的身份。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想不必一一列举。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黎强、陈明亮和吴宁都不是一夜之间暴富起来,而一跃成为千万亿万富翁的,他们的发迹肯定有一个相当的过程。而他们成为黑社会老大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他们的势力不可能一夜之间坐大。
  
   对于在一方为所欲为鱼肉百姓的黑社会分子,人民群众会不知道吗?会没有感受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本身就是受害者,这其中的苦只有他们知道,只有他们最有体会。那么,在黑恶势力的形成、发展、壮大过程中,在他们欺压百姓的过程中,我们的有关部门知不知道?应该也是知道的,受害群众的诉求和哀告,一些部门肯定接到过。为什么会充耳不闻?除了权力被收买了之外,还有就是对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如果说他们真的不知道,那么,这些部门和机关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其渎职失职是显而易见的。
  
   尤其让人感到气愤的是,一些黑社会分子,不断地向政权机关渗透,一步步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成为权力机关的一员,或履行着参政议政的职责,像他们这样的人,能为人民行驶什么样的权力,能议出一个什么样的政来?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边是黑恶势力头目,一边却又不断地攀升政治地位,难道真的只是他们削尖脑袋混进来了?毫无疑问,没有这样简单,黎强陈明亮之流固然是削尖了脑袋往里钻,但是,我们的政治组织也不是这么容易钻进去的。说不好听一点,金钱与权力之间,就如男女之事,一厢情愿是不容易成功的,根子所在是,我们的一些地方的政权组织也存在“见钱眼开”现象,一旦看见金钱,不知不觉自己的裤子就松了。不法分子也随之而入。
  
   其实有的事情很简单,走到人民群众中间去问一问,听一听,这个人能不能代表人民?这个人能不能正确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群众的话最有说服力,最具准确性。然而,有相当一部分地方,都存在着这样一个现象:当地钱多的,财大气粗的,都有着不是人大代表就是政协委员的光环。也许有人会说,那都是基层的群从推上来的,那么,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推举当中,实际起到了一个什么样作用,有没有走形式,当地的领导知道吗?在推举他们时,人民群众心里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当地的领导又知道吗?当前,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我们多次强调并且也出台了相关的问责制度。即,一个干部如果出现了问题,相关的推荐和考察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制度还不尽完善,但毕竟有了。那么,当一个长久以来一直在从事着违法犯罪勾当、为害一方百姓、危害社会的黑社会头目,竟然进入我们的政权组织,成为我们的人大代表、成为我们的政协委员时,责任又由谁来承担?
  
   裤子,其实完全可以紧一点的。
   重庆市黎强、陈明亮等人的落网,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不应该出现在灌水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又不是国家领导人,你深思啥呀。呵呵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句话说:戴金链子剃光头的还不可怕,因为人家起码讲个“义”字。而当官的两张口,反正都是他的理,手握公权力,动辄绑架国家以正义之名,行邪恶之实,才最可怕。不过这也没办法,中国自古就把公仆当父母官,都是老百姓自己给惯得,没招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基层政府根本就是官匪一窝,利益共同体,重庆剿匪充分展现了中共中央剿匪的决心,希望不会是杀鸡儆猴的把戏,希望越来越多的土匪被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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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大学有个号称经济学家的张*迎,领导一帮文化流氓,天天叫嚣着不应该追究富豪的“原罪”,不去调查他们的“第一桶金”,认为他们是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看看吧,他们是怎样积累财富的,这,就是和谐社会最大的公敌!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书上看到这样说:
一说到黑社会大家都会想到一群砍人斗殴.
其实真正的黑社会都是黑白两道都很吃的开,都开公司干啥的,自称守法公民,不然早被办了.
那些高调的自称黑社会的才不是真正的黑社会,只能算黑团伙,很容易被判刑啥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门说,中国目前没有黑社会。所谓的黑社会都是老百姓杜撰的。我们所指的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恶势力!!!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要谈论这样的问题了.虽然言论自由.我在东北的时候听过刘勇.齐齐哈尔的大小地主.长春梁旭东(绝不放过你)电影的原型.东北乔四更是人人皆知.没有办法.他们很多是党员呢.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办法.不是我们百姓能管的了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薄熙来是什么人,所以他才能办这些黑社会。放到别处,谁找这麻烦?

这就是重庆这帮人有福罢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9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麻木了,习惯了,忍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20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薄熙来有后台  这些人被扳倒

要是换一个没后台的     这些人就把市委书记办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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