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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舞厅垂涎陪舞小姐 为护丈夫女子被强暴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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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08月17日09:51
来源:南海网


  四年前,男子在舞厅结识一陪舞小姐,陪舞小姐的魅力让男子心旌神摇。可不久,男子因盗窃锒铛入狱。四年后,两人再次偶遇。男子得知,女子已嫁给一个比她大了10多岁的男人。男子要女子离开丈夫跟他过,女子不干,男子便掏出刀来,向女子逼问她丈夫的情况,称这件事要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


女子为保护丈夫,拒绝回答,竟惨遭该男子五次强暴。


  邂逅结下孽缘

  冯某,今年27岁,黑龙江省海林市人,1996年起就来大连打工了。四年前,冯某在沙河口区某舞厅认识了一位陪舞小姐,大家都叫她小青。小青当时比冯某大一岁,长相很甜美,舞跳得很好,冯某对小青颇有好感,三天两头就往该舞厅跑。但好景不长,2006年,冯某因参与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冯某从此与小青失去了联系。

  今年5月22日中午,冯某到沙河口区另一舞厅玩,偶然遇到了小青。冯某喜出望外,连忙要了瓜子、果盘和啤酒,跟小青聊了起来。聊天中,冯某得知,一年前,小青已经结婚了,她的丈夫比她大10多岁,今年都40多了。冯某问小青为啥找个年龄这么大的,小青说她当初得了性病,是他现在的丈夫不嫌弃她,还出钱给她治好了病,两人后来就结婚了。

  冯某听后,借着酒劲让小青离开她丈夫,跟他算了,还说了很多当年多么爱慕小青之类的话。可小青说,她的丈夫对她很好,她对现在的生活很知足,拒绝了冯某的要求。

  光天化日强暴

  两人聊到下午4点左右,冯某称舞厅太吵,让小青陪他溜达溜达。后两人沿五四路往西走,当溜达到马栏河东侧的一处灌木丛时,冯某的酒劲上来了,他脱下衣服铺在草地上,两人坐在上面唠嗑。

  聊了一会,冯某再次旧事重提,要小青跟他好,并开始对小青动手动脚。小青推开冯某说:“当初我就把你当弟弟看,你不可以这样。”这句话把冯某给激怒了,他借着酒劲,从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对着小青比划了几下后,说:“告诉我你对象叫啥名?干啥的?我去找他,我们俩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

  小青知道,如果把丈夫的情况告诉冯某,冯某肯定会做出可怕的事来,便说:“你要是敢碰我对象一下,我饶不了你!”说完便要离开。冯某一把将她拽到怀里,说:“要么你告诉我,要么你跟我好一次!”说完,冯某就强行脱了小青的衣服,在灌木丛里两次将小青奸污。

  兽行过后被抓

  此后,小青要走,可冯某就是不许,冯某骗小青说,只要小青陪他到晚上10点,他就放过她,小青只得答应了。冯某便把小青带到解放广场附近一小旅店内,小青知道冯某还要强暴她,就多次哀求让冯某放她走,冯某竟抡拳打了小青。

  就这样,冯某在小旅店里又三次强暴了小青。当晚11点多,冯某在试图第六次强暴小青时,因身体原因没有成功,就昏昏睡去了。等到他凌晨醒来时,发现小青逃走了,他随后就离开了旅店。

  今年5月28日,冯某在解放广场某舞厅内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冯某对自己强暴小青的罪行供认不讳。目前,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即将对冯某提起公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唐吉柯德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8-18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男主角比起那个JC贴里的男1号还要厉害!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应该传染给他性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骟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啥鸟都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嫩草不能吃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想法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小青的男人是对小青感恩戴德啊,还是感觉戴绿帽子要休妻啊?

这个问题很严肃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8-18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竟然都这反映

我第一感觉就是一天5次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竟然都这反映

我第一感觉就是一天5次  。。。。。。。。。。。。。。。。。。
瞬心 发表于 2009-8-18 11:46

LZ,俺和你一个反应,就是感觉他比那个JC贴里那男一号更厉害,人家也不过一次,虽然一次有半小时~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重点在5次。。。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竟然都这反映

我第一感觉就是一天5次  。。。。。。。。。。。。。。。。。。
瞬心 发表于 2009-8-18 11:46



反映的重点不在5次上的人,是根本没把5次放眼里

万一是1分钟1次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你寒死~~~一分钟一次!!!那类型的估计只能一次就玩完了,不可能来五次的。。。
反映的重点不在5次上的人,是根本没把5次放眼里

万一是1分钟1次呢
九姨太 发表于 2009-8-18 14:28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5次是重点???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觉得难以企及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4点到晚上11点,去掉唠嗑一小时,正好6个小时,5次……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4点到晚上11点,去掉唠嗑一小时,正好6个小时,5次……
北极阳光 发表于 2009-8-18 16:57

前奏59分钟干活1分钟

剩下1小时是每次完事以后善后用掉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狱待三年,母猪赛貂蝉

刚出来就猴急成这样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做五次也不算多啊
什么重点??晕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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