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78|回复: 16

公安部今日起开展严打酒后驾驶行动 ,昨晚上交警已经开始持枪上岗查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8-15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为爱而活 于 2009-8-15 10:54 编辑

“让酒后驾车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

昨日,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该项行动。公安部强调,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实行“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


各位司机朋友可得注意啦!  昨晚上交警已经开始持枪上岗查了。。。。。。{:4_189:}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这其实是对每个公民的负责!!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他们有任务,酒后驾车拿枪干嘛,逮住突突了啊

淄博这么也这样,查了很久了,大部分是查载客的出租车,那是有任务,不是捉逃犯就是抓嫌疑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出事也没人管,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手榴弹上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昨天就是行动的开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豆包 于 2009-8-15 13:27 编辑

为什么要拿枪 酒后驾车当场击毙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枪吓唬一下喝醉了的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一周要查三次!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5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查!
夏天烧烤流行 很容易喝高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6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开了·改骑小电驴·~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该这样了,天天的出车祸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6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晚上在齐鲁台上看的新闻,有一个喝醉的被查了,然后耍泥腿,在镜头前面摆了很多POS,最后还把裤子脱了。。。。。。。但是最终也没能逃过去,带上手铐子被带走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7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省事了 现在一出门吃饭家人就让俺交车钥匙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不会醉酒驾车的人飘过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7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周三和周五查酒后驾车,大家注意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5-5-24 21:08 , Processed in 0.046844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