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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实马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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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日,杭州街头,一个背着书包的小朋友同交警的对话。
小朋友:警察叔叔,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过马路?我上学要迟到了。
交警仔细的看了看马路两边的情况说:小朋友,你现在就可以过了,不过要走这条斑马线。
小朋友:谢谢叔叔。不过叔叔,会不会有几个有钱人家的小朋友开着卡丁车从这里经过啊?
交警:……不会吧。
小朋友:如果有的话,他们的车子时速会达到70码吗?我听妈妈说前几天有一个很有才华的大哥哥被另外一个家里很有钱的给撞死了,听妈妈说速度达到70码就可以把人撞到5米高20米远呢。
交警:……不会的,这个时候马路两边车子很少,我带你过去吧。
小朋友:谢谢叔叔。对了叔叔你是交警吗?
交警:是的》
小朋友:啊。那还是算了,我还是走人行天桥吧。
交警:……为什么啊,你上学不是要迟到了吗?最近的人行天桥也有2000多米远呢。
小朋友:妈妈说了交警的话都不能信。而且妈妈还说了,我们穷人家的孩子命在那些有钱人家眼里不值钱,迟到了也比命没了好。妈妈说,虽然家里资产上亿的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没有私人飞机,这样就不会有别的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驾驶飞机,以每小时70码的速度把我撞到5米的飞行高度和20米的飞行距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7-22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判了3年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7-22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3年太少了。最次也得是个终身监禁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7-2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判了3年,他妈的真是金钱凌驾于法律之上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7-2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在法庭上宣判的那个不是肇事者本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7-2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家里有钱有关系,没办法估计那法官今后不好过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7-22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可以撞人的和坐牢的不是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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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判3年,他娘还吱歪着说判决不公~~~~~
也是,确实不公,但不公是对于死者来说的,把人撞死了才判3年,让人家家人如何能释然?让死者怎么能安息?MB再吱歪把这娘们给撞死算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7-22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7-22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在中国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万不可没钱!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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