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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秋起各类学前班一律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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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QQ.com  2009年07月21日10:40   齐鲁晚报  王振国  我要评论(0)
       本报济南7月20日讯,20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要求从今年秋天开始,各种学前班(小学预科班)一律停止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小学学籍管理,不得为学前儿童注册小学学籍,不得审批学前班。
     省教育厅要求,幼儿园不得搬用小学教材,不得进行奥数培训、珠脑心算、拼音、写字等教育内容,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幼儿园开展英语教育实验,必须是市级一类及以上幼儿园,必须有专科及以上毕业的英语专业教师,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幼儿园在正常教学活动时间内不得举办兴趣班并单独收费。在一日活动时间之外(包括工作日的下午5点以后或双休日、节假日)举办兴趣班,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招生。从今年秋天开始,各种学前班(小学预科班)一律停止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小学学籍管理,不得为学前儿童注册小学学籍,不得审批学前班。县(市、区)教科研部门要对辖区内幼儿园承担的科研课题实行申报、审查、登记、管理制度,避免一些机构或幼儿园借科研课题乱收费或者打着科研课题的名义进行违背教育规律的活动。

  我省要求,幼儿园要优先招收3至5周岁幼儿入园,满足学前三年幼儿入园需求,具备条件者可适当向下延伸,进行托幼一体化教育。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年龄分班并控制班额。其中托班(2至3周岁)20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至6周岁)35人。考虑到转园等因素,每班不超过规定班额5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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