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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爸爸妈妈们有没有打算再要第二个宝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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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报道说,经过研究发现,真正完美的家庭应该是四口之家,一个爸爸一个妈妈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当爸爸妈妈的都已经是80后的了,而且大家大部分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吧,现在的政策是允许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要二胎的,大家有没有打算将来再要第二个宝宝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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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9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要个闺女

那个想要儿子怕罚款
第一胎生闺女又不想要地跟俺联系昂
(只要 不买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9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两个孩子好,长大了有个照应,而且两个孩子共同生长会学会体贴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1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还没有想要二胎  带孩子太累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11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要,但是政策不允许。
说实话,一个孩子确实是少点,同龄的妈妈们谈到这个问题时差不多都是持这种态度。
同意栈栈美女的意见,两个孩子共同成长的话会学会体贴,包容,还会懂得亲情!
如果政策允许的话我会考虑再要个,起码让孩子们做个伴!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12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要!但大实话是负担重,现在的节奏这么快,而且并不是说要就可以的,你要对他负责,要教育,引导,现在这一个就弄得我焦头烂额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再应付的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1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政策直接不允许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14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要。
如果有钱,罚也要!!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15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死都不要二胎,一个孩子从孕育到生产真是一个艰辛的过程呵!~最主要的是以后的教育,有时间教育还好,假如没有时间教育或者教育不好那还不阿砸死!~~~
  一个孩子意思意思就行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1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也不想要啊,但是家里老人想要,真是烦死了,光说趁着他们现在年轻帮我们看起来,但是不知道孩子大了比小的时候更难看吗?我觉得还是一个孩子的好,孩子以后有出息了比什么都强,要是孩子们多了,你的负担也重,孩子的条件也不如一个的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
我怀念那十月怀胎的日子 怀念安呀呀学语蹒跚迈步的时候
如果有机会 会考虑给安添个妹妹:)
安也渐渐接受了(以前一说再给你生个小妹妹吧,他就极力反对,还说要开枪打死她,暴力狂:(~)
现在同意了 说让爸爸抱妹妹,妈妈抱安安。
现在的孩子普遍的都不太接受弟弟妹妹
不像我们那个时候 可盼望着有一块吃饭睡觉做游戏 并充当保镖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6 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各种条件允许的时候就要

男女无所谓

老婆最重要,第二个就剖腹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5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为给妞妞找个做伴的,等有天俺跟她爹爹老喽周不至于孤单~无助
准备近一两年中准备要,哈哈
符合政策符合政策滴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5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勇气可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23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能力的话当然还是要个吧,孩子有个伴总是好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2-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80后的二胎妈妈。哈哈,生产完毕,俩宝贝,相差一年7各月。】

累并幸福着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2-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80后的二胎妈妈。哈哈,生产完毕,俩宝贝,相差一年7各月。】

累并幸福着
水色2008 发表于 2009-2-5 13:58

很奇怪的问一声你符合政策吗?80后?我也是80后可是为什么计生委告诉我
要等到30周岁才给批二胎娃娃证
再问一句 俩孩子差这么点 你累不累?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杨旺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2-5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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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2-5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21# 雪花


累啊,有了就留下来了。一起拉大了也很好啊


哈哈,政策不允许。我自己批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2-5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21# 雪花


累啊,有了就留下来了。一起拉大了也很好啊


哈哈,政策不允许。我自己批的
水色2008 发表于 2009-2-5 17:26

佩服! 我可没这个胆量。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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