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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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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虽然是灌水区   咱都好歹有点技术含量好不好   网上就只知道吹没意思啊   

发点国际大事一起聊聊   发点家常小事一起乐乐   多好。。

老帖新发不算   一页帖子竟然都能出现2个一样的内容贴   还是间隔N久的。。。。   严重不满意

刷版的不在少数   一个表情一下   一版都是自己的名有成就感?    继续不满意

好贴越来越少   缺乏实质深刻点评   激发不起大家讨论热情     还是不满意

挖坟现象至今存在   至少应该稍微处理下吧?       。。。。。。。。。。


别问我这么不满意为啥还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奶和7总请注意   我需要亲和力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0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我键盘离的太远
一般懒的打字
所以就发表情
表示看过了,而且没有不回复
这也会叫人不满么
深深 的怨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不是淘气 于 2008-10-30 22:38 发表
唉 我键盘离的太远
一般懒的打字
所以就发表情
表示看过了,而且没有不回复
这也会叫人不满么
深深 的怨了



怨完请去怨妇区。我也怨。 没好玩的帖子了

不必非要有争议的帖子,,,以现在的状况来看很容易失去控制变成父母互相访问贴。

有趣的帖子就可以了。

[ 本帖最后由 黑猫不睡 于 2008-10-30 22:42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0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0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不是淘气 于 2008-10-30 22:42 发表
收到


同去同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回来了
我发现说的也不是我
我没有一刷一版....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各位发贴的楼主们能不能把自己帖子的名字说的明白点,不要在题目上设悬念。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照黑猫说的 练习么么和健身去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借贵地对大葱同学提出严厉批评
以后再发无聊贴
一贴请一顿油泼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实说~现在上来看到一些帖子实在是无从下嘴了!!质量这个问题我也曾经说过,不过仙人少了,都潜水了,好孩子多了,辩论也难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需要我重出江湖??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147 于 2008-10-31 09:27 发表
难道需要我重出江湖??

适当的时候出就可以了~不然仙人多了容易发生战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有必要治理表情党,表情刷屏的我要删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对小柒柒同志《关于治理表情党的请示》的批示
  
  你版《关于治理表情党的请示》(无灌水办函[200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版加强对表情党的治理,对于表情刷屏的贴可酌情删除,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二、请你版严格按照《无为论坛总规定》(无公告发[2004]2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灌水版的管理,严厉杜绝各类违规现象的发生。

  请你版将此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报无为论坛版主会议室审批。

   此复

                                                    无为论坛灌水乐园版党委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关于治理表情党的请示》

[ 本帖最后由 1147 于 2008-10-31 10:07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关系楼上的,习惯就好了
我的上一个用户名都被注销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马甲一代又一代..

直接不用后浪推了...直接性的就起不来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那么多规矩吗,要不就不好玩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3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水区...姨太依然是飒爽英姿...

雄赳赳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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