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584|回复: 38

诅咒吧,无德的出租司机!怨念啊,华丽的诺基亚手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26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是出租车,
又是诺基亚,
没有了
300多个熟悉的,陌生的
常联系的,从不联系的好友
那些亲戚、同学、网友、还有楼下送外卖的快餐店热线
没有了
熟悉的闹铃声、快要通关的游戏、看了一半的小说
全都遗失在北京午夜地安门外的出租车上了
one night in 北京
我留下一个手机
不敢在午夜打车怕又走到了地安门外……
整个上午,我魂不守舍,丢了手机,丢了灵魂
全都丢了,我的亲戚,朋友,敌人,以及刚刚在街头偶遇的初中同桌
8月25日的午夜
我在地安门百货商场的门口挥了挥手
就把自己弄丢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初中同桌、午夜,这就是一顿饭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一个 征文活动  《如果没有了手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的同桌是亮点

原来LZ是来炫耀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坐出租的要票

有票据什么都好办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名吧,,,,,,,,,我诚恳地说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瞬心 于 2008-8-26 10:33 发表
午夜的同桌是亮点

原来LZ是来炫耀的  

午夜是午夜
初中同桌是初中同桌
两者没有关联
另 初中同桌是一很铁的哥们,练散打的
在初中时代我曾狐假虎威的在他后面仗势欺人了很长时间……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08-8-26 10:42 发表
改名吧,,,,,,,,,我诚恳地说

为什么???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147 于 2008-8-26 10:48 发表

午夜是午夜
初中同桌是初中同桌
两者没有关联
另 初中同桌是一很铁的哥们,练散打的
在初中时代我曾狐假虎威的在他后面仗势欺人了很长时间……


好吧,那么我们是来关注午夜的


改名小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
多丢几次就习惯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147 于 2008-8-26 10:48 发表

午夜是午夜
初中同桌是初中同桌
两者没有关联
另 初中同桌是一很铁的哥们,练散打的
在初中时代我曾狐假虎威的在他后面仗势欺人了很长时间……

解释是一件很俗的事情


还是要备份号码啊   要不太吐血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号码丢了怎么继续故事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都就是好啊!

丢个手机都丢的这么销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升的歌里不是说吗
走在地安门外  没有人不动真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今天在地安门拉了一名呆头呆脑的青年
他神情猥琐 手足无措
好像被人捉奸在床似的匆匆忙忙坐上车来
等他走了以后发现后座多了个手机
是个诺基亚的机器
我欣喜的拿过来
无意中拨通了一个电话
只见屏幕上显示了一个131xxxx6850的号
然后显示名字 名字是。。。于爷爷
只听见听筒里传来一阵悦耳富有磁性的声音
“儿子啊 又想爹哋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掉手机专业户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进来看看为什么说是我的手机.................仅此而已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不是诺记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将你的诺机通讯录同步到你的电脑就好了,至少损失少一点点.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2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5-6-16 09:49 , Processed in 0.06332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