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635|回复: 26

发个有关结婚的话题大家讨论一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2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结婚是件大事,房子、装修、家电、车队、喜宴等等,一套下来开支不少,仅靠儿女双方的能力是不够的。大家讨论一下这些开支是应该由男方全全负责还是双方家庭一起操办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3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方家庭好点就多出点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者多劳
都要结婚了还算那么清楚干嘛
再说
结果都是为了新人的幸福
付出也都是给了新人
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的那么清楚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和双方家长谈

一个人一个观点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3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互相商量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3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解决.
男方估计应该多出些,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啊,现在都是一个孩子,特别是80后的,我觉得应该就是哪家的条件好,就哪家出的钱多点,也不要非要男方家里出,虽说是门当户对,但是如果女方家里条件好,男方家里不大好,那可不能到时候结婚时女方家里不管了,再说了就是不管的话,还是孩子们受委屈啊,都是为了孩子们好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找80后的好处多多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俄04年结婚的时候乱七八糟加起来才花了2w大洋(还有借得),家具也是简单的一张床,一个衣柜。没花家里一分钱,虽然双方父母都要给操办(虽然老丈人是搞钢铁贸易的),但是没用,都是我们两个工作几年的积蓄,就放了两个开天雷(那时候禁止放鞭炮)。花父母的钱没意思,想想父母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我们呢?人不逼到份上发挥不出能力,凭自己的能力,力所能及,有何不好?

[ 本帖最后由 曾经遗忘 于 2008-7-24 09:14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结婚不就不用花钱了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全包了 房子、装修、、车队、喜宴

女方 家电  有辆车最好  
人好 怎么也行  呵呵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两家商量啦,条件好的多出点条件不好的少出点。如果父母都同意滴话,你们两个有多少花多少都行。又没有规定非要怎么样才行。

偶身边既有很排场滴,也有不排场滴。有滴啥也有,有滴只是两个人领了结婚证租个房子买个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偶不赞成男方全权负责。本来就是两个人滴事情,没多也又少,只有一方承担感觉不公平。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所谓啊,如果女方死活不出钱,那男方就大方点全出了,借钱也照奢侈里办,将来他闺女嫁过来就三五十年啥事不干,挣钱还债吧!敢叽叽歪歪就扇她耳刮子!反正是自个儿媳妇了,就是离了,债务她也得分担一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愤世嫉俗的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咱没发言权...........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就是劫富济贫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火连城 于 2008-7-24 10:59 发表
我是个愤世嫉俗的人。



由此可以再次断定,你将单身到底,鬼族一世!

来都呱唧呱唧

[ 本帖最后由 尘皑 于 2008-7-24 14:27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主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2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结婚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5-6-9 02:32 , Processed in 0.052699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