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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蛀虫

K,蛀虫子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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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虫子弟弟,又跑这儿来啦?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惭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找不到你了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蛀虫 于 2008-7-17 23:01 发表
我理解的潜规则就是:论坛上的管理员拥有权限,可以删除你的帖,可以删除你的账号,可以把你轰走,说白了,就是太上皇。姨太太,我说的对不对啊?

你这么说就不好了,大家谁也不会挤兑谁,都是来玩的,特别是灌水,我就喜欢看热闹,整天挂在那里时不时跟一句,这里没有你说的太上皇或者幕后老大,大家的情绪大多数情况是误导,其实论坛管理很透明的,不会无缘无故被删帖,发帖的最好也照顾一下大环境,哪就那么多牢骚。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儿也很危险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赢在中国 于 2008-7-17 23:07 发表
虫子弟弟,又跑这儿来啦?

是啊国哥,我来这里逛游啦~~

我就说嘛:四环五海不让灌,我到这里来,这不让灌,我回电力系统灌~~~天下之大,灌水的地方多的去了~~~是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安全第一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赢在中国 于 2008-7-17 23:09 发表
在这儿也很危险的

国哥我不怕危险哦~~~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咱们一块去同路人灌也行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之大,水区为你敞开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赢在中国 于 2008-7-17 23:10 发表
天下之大,水区为你敞开啊

是啊,蛀虫灌水很出名滴~~~~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我在蒲湖论坛灌水...我的ID..于一个小时后被封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赢在中国 于 2008-7-17 23:10 发表
要不,咱们一块去同路人灌也行啊



灌不过来啊,只这两个论坛,蛀虫来回发帖子。累个够呛啊,国哥,我们先在这俩论坛灌啊,淹了这俩地方再换呐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蛀虫 于 2008-7-17 23:11 发表

是啊,蛀虫灌水很出名滴~~~~

欢迎,07年我的新人,09年你就是管理员了,再说一次,水区任意水,但是注意度,非常时期,谢谢合作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啊,这个主意不错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爱圣斗士 于 2008-7-17 22:58 发表
唉.....我的小JJ勃起图都给7总和谐了..
该管制的就管制啊...

  证据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水是要讲求原则的...灌水也是不能太肆无忌惮的..
看看我这17的都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爱圣斗士 于 2008-7-17 23:11 发表
原来我在蒲湖论坛灌水...我的ID..于一个小时后被封

封了有啥意义?不照样灌?那里的管理员,从“封别人ID的行为中得到快感,以为自己只手遮天,可笑!”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柒柒 于 2008-7-17 23:13 发表

欢迎,07年我的新人,09年你就是管理员了,再说一次,水区任意水,但是注意度,非常时期,谢谢合作

这个不用你教,我有分寸,我不违法,更不会给你找麻烦,放心了,管理员大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7-17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放妞郎 于 2008-7-17 23:13 发表

  证据啊~

这个号..绝对是马甲!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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