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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鄙视一个人的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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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2011.09.08.18:00
地点:黄河六路渤海六路路口(六六大顺才是啊。哎)
人物:家姐  and  一个肇事的男人(谁知道是不是男的,是男人不干这事!!鄙视!强烈鄙视!)
事件简述:家姐停在路口等红灯,一个男人驾一枣红色的尼桑逍客(新车,没有挂牌),不知道脑子里想什么,完全追尾。把车后灯跟保险杠撞坏。出了事有事说事不就完了吗,家姐头一次遇上这种事(给没有经验的姐妹提下醒。)那个男人说,你去打电话吧。然后姐以为要打122或者保险公司之类,就去车里拿手机。结果,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男人竟然逃跑了。(瞧你丫的那出息,那怕事劲的吧。再次怀疑你丫是不是男人??????)

如果有认识这位司机的,帮忙转告一声,以后开车不要再“女扮男装”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1-9-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孙子就不知道啥叫报应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1-9-15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逮他。。。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1-9-16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上院、找媒体。不信揪不出那王八蛋,

他不仁你就别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1-9-1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上院、找媒体。不信揪不出那王八蛋,

他不仁你就别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慷慨陈词。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1-9-1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种不负责任的人,从内心里感到很气愤,要尊重人的生命,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1-9-19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口都有监控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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