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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木

聊个时下流行的话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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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结婚我车子 房子都转到我老爹的名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7-12-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都这么现实......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7-12-8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低调的小舞 于 2007-12-8 15:35 发表
我结婚我车子 房子都转到我老爹的名下



那样估计你女友就不跟你结婚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7-12-8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呃......
这么严重满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9-1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啊坟墓
爱情啊金钱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9-16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本来就是两个人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出来,然后两个人再一起分享。
那么父母都是结婚前自己的,那么在结婚前要不要公证一下谁的父母归谁,相互没有抚养义务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9-16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劲!!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9-16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lz要是公正了,那傍个富婆的愿望可就要破灭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9-1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柒柒 于 2007-12-8 13:54 发表
这不行啊 婚前我还有守宫砂,一结婚就退没了,我不就啥也没有了满反对



你就这个值钱,留着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9-17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众说纷云,我做看客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9-1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08-9-16 21:52 发表



你就这个值钱,留着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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