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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OP上看到了个视频挺让我震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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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终于知道啥是“酒壮熊人胆了”!
  2009年11月19日晚20:01分一位大约50多岁的老年妇女在自行车道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黑色轿车从妇女的侧面飞速地冲了出来,老年妇女匆忙下车,此车飞速开出很远后,司机摇下车窗并对妇女破口大骂,扬言要将此“老年妇女撞死”。此时老年妇女已经推着自行车向前方行走,随后令人KB的一幕出现了,司机迅速倒车,以极快的速度追随着向老年妇女行驶的方向撞去,老年妇女被高速行驶的轿车撞飞在路旁,司机一脚油门扬长而去,快速的离开了肇事现场!!
现老人因颅内多处出血,深度昏迷,现已经无自主呼吸,经医生诊断后为脑死亡!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此人为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瓦房子人,姓名:黄殿金,本事件肇事车辆为黑色伊蓝特轿车,车牌号为辽NC3483,此人已经脱逃!!!
希望广大网友共同行动起来,将恶魔司机绳之以法!!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M0NDcyODQ0.html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1-29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直接毙了。。畜生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1-29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MLGB  早点抓住这个死孩子!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9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次挑战人道德底线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1-3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1-30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到最后会以交通肇事判罚,赔钱了事啊,对法院已经没啥信心了,全国都和谐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0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就好,现在的媒体真有力度!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2-1 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他妈畜生都不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2-1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是越来越多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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