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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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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要提示:位于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这家娱乐场所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为手段牟取暴利。在“丽歌”KTV不远处的广播电视中心右边的地下室,是这家娱乐场所的“配套设施”,具体地说,是一些丧尽天良的不法之徒尽情渲泄兽欲的极乐世界。不知是巧合,还是必然,自从这家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
   
    今年49岁的访民林秀英,家住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梅溪东路563号,讲述自己唯一的年仅25岁女儿严晓玲惨遭警匪轮奸之死的悲惨经历,流泪不止,痛苦难当。以下就是笔者根据林秀英的讲述和相关材料,真实的记录这段惨绝人寰而又诉告无门的经历——
   
    一、案发前挣扎的母女
   
    案发前的2007年农历腊月28日晚,严晓玲被聂志雄等10多个同伙带到一个名叫“台山”的别墅“过年”。回家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整日坐卧不安,还不时的向母亲林秀英蹦这样一些话来:“为了两个弟弟的命,我不能离开他们。”“如果我不去,他们就会追到我们家。”等等等等,这使没有文化丈夫又早死的村妇林秀英听得毛骨悚然,束手无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阻止女儿外出。
   
    2008年2月10日下午2点左右,聂志雄再次打电话叫严晓玲去,这个早已没有父亲的女孩顿时表现出惊恐万状的神情,母亲林秀英更是惊恐不安,说什么也不让女儿出门,但这个时候的严晓玲早已被有执法权利背景的聂志雄等所控制。对“报警”两个字想都不敢想,一心只想到家人的安危。
   
    当晚10点多钟,聂志雄又一次打电话来催促,这一次,严晓玲趁母亲稍不留神便溜了出去,当林秀英反应过来时,立刻连续拨打女儿手机20多次,但均处于关机状态,林秀英整夜未眠。
   
    二、严晓玲之死
   
    第二天,即2008年2月11日晚10点多钟,聂志雄一伙连同两名警察突然出现在昼夜不安的林秀英面前,并将林秀英从家中拉进一辆黑色轿车,直奔县医院。下车后,林秀英又看见另外两名警察,见此情形,林秀英恐惧到了极点!就在这时,两名护士指着一具女尸冲她说:“这是不是你女儿?”
   
    听到这句话,林秀英顿时手脚瘫软,伏下一看:一具仅穿睡衣、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牙关紧咬的女尸直挺挺的横那里,两只手腕上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看到这,林秀英顿时晕了过去……
   
    当林秀英醒来时陆续听到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的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阴道口张开很大,无法收缩。”“阴道内还有精液。”“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
   
    这无疑是一起极其特大的惨绝人寰的轮奸案!然而,公安部门却不这么认为。
   
    三、公安说,抓人要有法医鉴定,而法医鉴定要交5千块钱,甚至要交五六万
   
    案发第二天,即2008年2月12日,林秀英一大清早就赶到公安局请求将聂志雄等缉拿归案,请求将能够证明聂志雄等胁迫女儿卖淫的手机、通讯簿等要回。然而,令林秀英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如此重大恶性案件,公安却说:“做法医鉴定才能抓捕他们。”紧接着又说:“要交5千块钱才能做法医鉴定。”随后甚至叫她“拿五六万来作法医鉴定。”
   
    四、公安将严晓玲子宫等割下后告知其家人:死于宫外孕
   
    2008年2月13日下午,林秀英请求经办人魏梦轩将其亲眼所见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上的抓痕写进笔录,但魏梦轩却以“这是检查拳打伤和刀砍伤的,不是检查阴道口和手指纹的”为由拒绝记录。随后,魏梦轩强行抓起林秀英的手在其编造的笔录上一阵乱按。林秀英知道魏梦轩的这种做法对查清女儿死亡真相极为不利,当场哭的死去活来。
   
    2008年2月14日,林秀英与亲戚再次请求公安记录其女儿会阴部撕裂状以及手腕抓痕。公安人员写了一份申请,叫林秀英亲属抄写。
   
    2008年2月16日,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的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五、聂志雄父亲说:8人轮奸
   
    案发第二天就有好心人前来偷偷告诉林秀英: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而说出这句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聂志雄的父亲。
   
    六、诉求无门
   
    命案发生一年多来,林秀英不断向各级部门诉求,从县各有关部门,到市各有关部门,再到省各有关部门,甚至赴京上访。至今无人理睬,其残缺不全的女儿尸体也不得不冷藏至今。
   
   七、紧急报告,拯救女孩
   
    福建闽清“丽歌”KTV——这个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渲泄兽欲、牟取暴利的娱乐场所,不知道残害了多少女孩,也不知是否还有像严晓玲甚至比其更为悲惨的女孩受害。为此,紧急报告国家有关部门,立刻组织专案组进行彻底,立刻拯救那些正于警匪手中残害的女孩,严惩这帮天良丧尽的警匪!
   
    林秀英电话:15059138927
   
    闽清县公安局办公室:0591-22372966
   
    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光:13905019089
   
    闽清县政法委书记陈继魁:13906903911 0591-22351902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选择修脚刀,还有什么选择!
发布者 淡雾清水 (http://bluesea-qd.blog.sohu.com/)
2009-06-23 23:43

这句话让我心有戚戚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5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箩精灵 于 2009-6-25 23:14 编辑

想起曾经听人说过某位公安局局长对一强奸犯说过的一句话:“你就那么少那30块钱吗?”
看来极少数是缺少30块钱的,他们根本就是狼心狗肺为寻找不一样的刺激,畜生。
有钱能使鬼推磨,撒钱能使磨推鬼。一路走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5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感觉变成政治区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5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过了,很气愤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6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无语   人心不古  世风日下   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抓起来碎尸万段!!!!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畜生不如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6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心里太乱了,头疼,都气的不知道说啥好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6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哎,咋没听说男人被女人轮奸的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6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tmd,这个世界的确需要超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官官相护,百姓无枪。看到这种事也就只能感叹没有发生在自己和家人身上。

谁能保证在我们这里没有这种事? 要怪,就怪自己出生在中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6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为什么这种负面报道多发生在“县级”单位? 高唐、巴东、石首、闽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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