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23|回复: 13

最近基本看不见交通局的车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规费(养路)撤销以后,他们还能上路查车吗?最近基本看不见交通局的车了。报纸上说交通系统的人年轻的转岗税务部门,老的原单位消化!有明白人解释一下吗?
还有哪些一直拖欠养路费的人就这么拖欠过去了,哪些正常缴费的人……总该有个说法!!!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啥,谁让你交的那么勤快来,活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姨太 于 2008-12-24 12:05 发表
说啥,谁让你交的那么勤快来,活该




有亏的就有赚便宜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蒲城渔翁 于 2008-12-24 12:00 发表
规费(养路)撤销以后,他们还能上路查车吗?最近基本看不见交通局的车了。报纸上说交通系统的人年轻的转岗税务部门,老的原单位消化!有明白人解释一下吗?
还有哪些一直拖欠养路费的人就这么拖欠过去了,哪些正常 ...





当然还能上路查车,甚至还保留对欠费者诉讼和强制执行的权利,交通与公路会加大对欠费车辆的追缴,反正那么多暂时离别

岗位的职工闲者也是闲者。欠费车辆所欠费用不是交通局某一个征收部门的,而是整个交通系统的,不因撤消了其中某一个部

门就放弃了追缴。打个比方,假如你是一个生意人,原来有人欠你很多钱,你会因改行了或是走了某一个员工就放弃讨债吗?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借鉴参考)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甚至还保留对欠费者诉讼和强制执行的权利,交通与公路会加大对欠费车辆的追缴


心理平衡多了
舒坦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我看够呛!
欠费的就那么欠者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过户、出车祸、买保险能卡上他!要是连牌都么有,那就木招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上说,年龄大的,学历底的,在交通部门内部分流,年轻的,学历高的,通过考试进入税务部门工作.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尚好佳 于 2008-12-24 16:12 发表
报纸上说,年龄大的,学历底的,在交通部门内部分流,年轻的,学历高的,通过考试进入税务部门工作.

我也看过了,不过据另一周边城市公路局的人说,好像不是这么回事,还有门道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设 他们都进税务部门了  那不是挤占明年公务员的名额了吗 ?俺还想明年报考税务部门呢
现在企业都不行了  收税的可工资奖金照样一分钱不少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局又不是只收养路费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2-24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

LZ这么一说

我想起一件事来

真好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LS一家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5-6-9 12:30 , Processed in 0.047866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