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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昏”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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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征“昏”启事
一、俺的条件
  姓名:姓小名妖。
  性别:基本上是女的。
  年龄:俺娘不让俺说,她说如果俺说了很有可能被卖到山区当童养媳。
  身高:160-170(CM)。
  体重:95-105(市斤)。
  模样:爱俺的银说西施长得像俺;不爱俺的银说恐龙都比俺长得漂亮。
  爱好:吃、喝、赌、抽(俺向他老人家发誓俺不嫖。)
  学历:比学前班高点儿,比博士低点。
  人性:俺本温柔。
  口头禅:靠,晕倒,亲亲,抱抱,吐血,你丫的。
  座右铭:生命不息,泡银不止。
  对爱的感受:爱就是一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所以如果你对自个的精神和肉体有信心,请接受俺“用心”的折磨吧。
  对男银的看法:男银是用来虐待的。因为你越爱他越疼他越宠他,他越可能红杏出墙。
  对女银的看法:女银是用来宠爱的。因为你越爱她越疼她越宠她,她越可能涌泉相报。
    二、欲觅配偶
  姓名:男的不可以叫杨伟,女的不可以叫白翅。
  性别:男的女的俺都爱,如果万一是人妖,那需要给俺时间考虑。
  身高:矮的不可以坐马路牙子脚丫还够不着地;高的不能俺踩高跷还够不着你的嘴。
  体重:轻的不可以一阵春风儿就把你吹走,重的不可以摔倒了俺还得麻烦警察叔叔帮俺扶你。
  年龄:8岁以上,80岁以下都可以。
  学历:有点文化就中。大字不识一筐的不可以,博士后恕不考虑。
  人性:风流而不下流。
  条件:如果长得不帅,有点碎银也对付;如果没有闲钱,高干子女也对付;如果没有背景,有点才华也对付;如果没点才华,幽默大气也对付;如果小气古板,瞎掰的功夫强也对付;如果连基本功夫都没有,那就只好接受俺的强烈要求了———乖,宝贝儿,尽快学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嘻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2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照片才是王道!!!  支持我的  UP我一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2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乱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告你诽谤罪?干嘛啊这是!@#$%^&*
我招你了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2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贝晨 于 2008-6-2 23:02 发表
上照片才是王道!!!  支持我的  UP我一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2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绝对搞笑 于 2008-6-2 23:54 发表




我说的还有错吗 哈哈哈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3 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实人行么?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3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也想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相册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6-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符合最后一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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