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下月实施
2010年1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实施。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范畴。执行新标准后,那些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首先需要先去考驾照,然后去交管部门进行牌照申请,否则那些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网易新闻还要再审核啊,俺干脆直接复制,粘贴行了吧!
俺不说话,俺就看看大家怎么说。 有病啊?!还让人出门了?没车的只能走路了么? 早不规范,现在泛滥了,知道限制了。 。。。。。。。。让不让人活了啊。。。。。。。 决定了以后骑自行车
20迈? 早该这样了,现在电动车都泛滥了!
本来交通素质就低,又没约束,更是横冲直撞啦 假赛车都能骑到40迈啊,是不是也算机动车啊,脑子有病! 有病啊?!还让人出门了?没车的只能走路了么?
柠檬绿茶 发表于 2009-12-8 09:22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走路?考执照了吗?:lol 决定了以后骑自行车
20迈?
雪花 发表于 2009-12-8 11:29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慢慢骑啊,蹬快了就是机动车了. 9# 黑莓公主
;P 敛钱呗 未来会出现这种场面,主道上行驶的全是车跟电动车~骑电动车出门要入高额保险才行啊。要不不安全啊。 未来这种场面:六七十岁的老头子 骑着最简单的自行车样式的电车去赶集买菜 这买的菜成本以后可高了 决定了以后骑自行车
20迈?
雪花 发表于 2009-12-8 11:29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悠着点啊,时速过了20也得算机动车,哈哈 {:4_189:}还好我骑自行车 应该没事吧 ~~~~~~~~~~~让不让人出门了啊~~~~~~~~~ 本帖最后由 alex1218 于 2009-12-9 02:47 编辑
早该这样了,现在电动车都泛滥了!
本来交通素质就低,又没约束,更是横冲直撞啦
大亮来了 发表于 2009-12-8 11:54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傻瓜,等实施国标了,电动车就被纳入机动车范围了,那就意味着他可以走机动车道! 现在横冲直撞在理论上还是违法的,到那时横冲直撞就是合法的了! 急死你!
但交管部门是不可能投入那么多精力上街监督的,他们也没那么多的警力。也就是说,电动车享受机动车待遇,只有人收钱却没人来治理! 瞧着吧,只能越来越乱!
还有一个问题,既然纳入了机动车的范围,那在与汽车发生刮擦的时候怎么处理? 是各叫保险公司,还是本着那个愚蠢的“无责赔付”“保护弱者”的原则进行处理? 难道不能骑电动车了以后?
BS国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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