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鱼 发表于 2009-11-29 23:20

滨州交警:交通事故处理五公开、四主动便民利民

交通事故的处理一直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难点”。,滨州交警支队结合实际在全市交警系统大力推行“五公开”和“四主动”服务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将办案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拉近了警民关系,树立了交警形象,提高了交通事故的结案率。
   “五公开”:一是公开办案民警身份。将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公开办案民警身份作为推行“阳光作业”的首要突破口,办案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还给事故当事人发放《便民联系卡》,告知事故当天办案民警的姓名、警号、职务、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办公场所及被扣车辆停放处等事项;二是公开办案程序。将整个事故处理工作的执法过程,以流水作业图表的形式公布于众,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便于事故当事人乃至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三是公开法律法规。采取设立固定公告栏的方式,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对交通肇事处罚条款等法规公布于众,便于事故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群众学法守法,监督办案民警的执法活动;四是公开事故认定。公开事故认定的有关内容,让群众有更大的知情权,既有助于执法公正,又便于群众对事故认定不满意、有异议的案件及时提出民事诉讼;五是公开处罚标准。对每一起事故肇事者的处罚决定都经过案委会研究,按照规定实施处罚数额,并将交通肇事行为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以公布栏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四主动”:一是主动发放“明白卡”。针对部分事故当事人缺乏事故处理常识,不懂得事故处理程序这一问题,为事故民警印制了“事故处理服务卡”和“民警联系卡”。 民警 主动地将这两张卡交到当事人手中;二是主动当好“宣传员”。在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民警主动地为当事人宣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事故民警办案纪律,为当事人解惑答疑;三是主动聘请监督员。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阳光作业”的要求,在事故调解时,办案民警主动和各大队聘请的事故处理监督员联系,请监督员对事故调解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四是主动进行回访。交通事故结案后,支队、各大队领导对重大交通事故的亲属、代理人及致残事故的当事人主动进行回访,虚心听取他们对办案民警及事故处理工作的意见,填写《交通事故回访表》存入档案,与本案处理民警的勤绩量化考核挂钩,从而培养了民警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提高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效率。

actbz 发表于 2009-11-30 07:32

这样的内容没多少人看,无聊

ruoruonan 发表于 2009-11-30 08:22

这些东西太虚伪了!交警处理事情的时候不是本着公平的原则,而是说事情怎么不麻烦他们怎么解决,其实他们工资不算高,可是有些交警买了四五套房子,有的是全额付款.......这是什么道理啊...............东城交警大队的某指导员非常鄙视他!那个大胖子!

大亮来了 发表于 2009-11-30 12:34

做广告的?


接活不?

daishu111 发表于 2009-11-30 16:24

真他娘的虚伪,需要立牌坊吗

小龙 发表于 2009-11-30 18:06

人民警察!!

高清蓝光电影 发表于 2009-11-30 19:22

这帮孙子,车事故的时候,这帮孙子来了只会骂人,先把双方骂一顿再说,弄的我是哑口无言啊...
要不是同事在场,我真要问问他叫什么名字

大亮来了 发表于 2009-11-30 20:11

做广告的而已

请大家转移枪口

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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