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温低于12℃全额退费 暖气不热可申请第三方检测
今冬开始,可以申请“第三方”来测温“第三方”初步确定由省质监局计量部门担当,室温检测报告将作为退费的依据
生活日报10月29日讯(记者 韩宇明)能不能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一直是这几年市民和媒体普遍关注的话题。在29日上午召开的济南市2009—2010年度供热会议上,市政供热部门明确表示,今冬省城集中供暖将正式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
家里的暖气不热,自己测的温度供热企业不承认,让供热企业测温的话,市民也不认可。长久以来,因为没有一个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测温机制,暖气温度不达标的确认一直没有供用双方都能认可的标准。这也使得近两年供暖结束后的不热退费成了一笔很难算清的“糊涂账”。近几年,不断有市民和媒体呼吁应该引入供暖第三方检测机制,保证公平公正。供暖部门这两年也要求供热企业提供测温服务,不过一直没有引入第三方测温机制。
29日上午,济南市召开2009—2010年度供热会议,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贾玉良明确表示,今冬省城集中供暖将正式引入第三方测温机制。市民家中暖气温度不达标,但又对供热企业测温持有异议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室温检测报告将作为退还采暖费的依据。
济南市供热办主任刘伟亮介绍,市民觉得暖气温度不达标,反映到供热企业后,热企会先派出检测人员测温。如果得到市民认可就以此得出测温报告。如果市民对供热企业的测温持有异议,则可申请第三方测温机构测温。申请第三方检测的,检测报告就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为准。
目前供热部门正在加紧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初步确定山东省质监局计量部门担当第三方测温机构。不过刘伟亮表示,供热部门还需要多协调几家测温机构,然后才能确定具体名单,第三方测温费用的具体结算办法目前正在接受物价部门审批,不日将另行公布。
第三方测温,费用谁来承担
供热单位造成暖气不热的,由供热单位承担非供热单位的责任,用户支付小部分费用,政府补贴大头
市民对供热企业测温有异议,可申请第三方机构测温。如果是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不达标,全部费用由供热单位出;如果是温度合格或非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的不达标,市民只需承担少部分检测费用,政府补贴大部分差额。第三方测温的具体细节,市政供热部门将在最终完善后另行公布。
根据第三方测温方案,凡申请第三方检测的市民,需预先向检测机构缴纳申请检测费用。室温检测费用包括两部分:居民用户申请检测费用和差额部分,其中差额部分占大头。具体检测费用标准待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检测机构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供热单位须向用户支付申请检测费用,还要承担差额部分;供热温度合格或非供热单位原因(停水,停电,用户装修、装饰影响暖气片散热,改变室内供热设施原设计,非供热单位产权的供热设施故障等)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居民用户只承担申请检测费用,差额部分由政府承担。(记者 韩宇明)
◎相关链接
市民觉得暖气不热先由供热企业测温
看看热企测温有哪些流程
此次市政供热部门公布的测温方案,市民对供暖温度有异议,首先可以由供热企业人员上门测温。测温方案指出,按面积缴纳采暖费的居民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温度的,可以向供热单位提出室温检测申请,供热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免费室温检测服务。供热单位用于室温检测的仪器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持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检测人员应在2人以上,要向用户出示工作证。检测人员到达现场后,被测房间门窗应关闭两小时以上,将测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以房屋对角线中心距地面高 1.2米至1.5米范围内为检测点,测量器具稳定的读数为被测量房间的温度,所有被测房间温度的平均值为检测实际温度。
检测人员完成检测后,须认真详细填写《室温检测报告》。《室温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由供热单位保存,一份由居民用户保存。
(记者 韩宇明)
郑州市第三方测温流程图
关于“第三方测温”,本报在去年的供暖季曾经报道了郑州模式,这是郑州第三方测温的流程图,具体说明如下:
①居民向供热企业提出测温申请
②供热企业为居民测温
③双方未达成一致,居民向供热监督办反映,也有人直接向质检中心反映
④供热监督办向供热企业综合协调
⑤供热监督办协调不成,直接为居民测温
⑥质检中心接到居民反映,先向供热监督办上报测温申请
⑦供热监督办批复
⑧质检中心为居民测温
⑨测温之后,出具测温报告
⑩测温报告需经专家认定,确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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