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是真 发表于 2009-7-19 09:52

2009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09年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全区各类学校从事“支教”工作。同时滨城区新六中即将建成投入使用,为顺利实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决定面向全区招聘30名在编教师。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1、职教中心(10人):机械类2人、机电类4人、化工类1人、会计1人、服装1人、汽修1人。

2、高中(7人):数学1人、物理2人、地理3人、生物1人。

3、区直初中(4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地理1人。

4、乡镇初中(11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1人、地理1人、音乐1人、体育2人、美术2人、计算机1人。

5、区直小学(67人):语文18人、数学14人、英语12人、音乐6人、体育6人、美术6人、计算机2人、思品1人、科学2人。

6、乡镇小学(43人):语文12人、数学10人、英语4人、音乐5人、体育5人、美术4人、计算机3人。

7、在编教师(30人):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4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思品2人、科学2人。

按学科或相近专业报名,各学科报名人数若达不到实际招考人数的2倍,实际招考人数将相应减少。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在编教师条件:在本区中小学任教具有5年以上(截止2009年6月30日)教龄的临时教师, 2007年招考的在我区中小学支教的“三支一扶” 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3、报考“支教”教师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未就业的研究生以及滨城区户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报名者于2009年7月20日至22日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80元,在本区中小学任教具有5年以上教龄的临时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同时出具单位证明信,到滨城区教育局报名(滨城区黄河五路431—6号,渤海十一路以西)。

四、资格审查。由区人事局、监察局、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招考程序:招考工作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说明。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测试。 “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满2年(到2009年8月30日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普通话水平、板书、仪表形象和说课,说课按照所报学段和学科,现场抽取课题。

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选取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每个人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考名额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

3、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4、体检: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六、录用:

1、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2、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录用计划第一志愿未录满时从第二志愿调剂录用。

3、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或无故不按期报到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4、确定录用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在编教师录用后由人事部门审核编制、工资;“支教”教师录用后参照“三支一扶”规定(滨人字95号)执行。

咨询电话:33571722223022

滨城区人事局    滨城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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