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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杀害一小女孩的凶手怀孕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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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听知情人说,前几天在第一小学杀害小女孩的无棣女人,事先已怀孕了,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那个男的的,这样既不能枪毙也不能坐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不知道是谁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捏么说!!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猜测帖子大家还是不要乱传播的好,只会满足一些小人的偷窥心理
还不知道孩子是谁的--------这话说的真损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那种丧心病狂的女人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说是那女的前夫的
到这种地步
很是可怜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孕了的正常女人都会爱屋及乌的喜欢小孩子
自己肚子里怀着孩子
去杀害别人的孩子
这样的人不配做母亲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怀不怀孕都该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版本都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咋咋,都不稀罕听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反正该杀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对于那个女人来说有点残忍,也对小女孩残忍,放条生路,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2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女的死了也活该,那是她自找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该死的是那个男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3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的女的都该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3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自他人博客
   2007年,李娜(1983年出生、沾化人、医生、本案凶手)在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分配到无棣县滨医分院工作,07年底被县医院委派来滨医学习深造,学习时和滨医的高福泉(40岁、呼吸内科)认识,随着交往的深入,在明知他有家庭的情况下,你情我愿,李娜和高越走越近,并产生暧昧关系。08年初学习期满,李娜回无棣上班,高福泉仍和她联系不断,在高第一次到无棣看她时,高表态要和家里离婚,以后和她好,当晚他们发生性关系,并进一步确定了情人关系,以后他们联系更加密切。08年中旬,李娜多次催促高和她结婚,但高以有孩子、老人不同意、以后慢慢来为由多次推脱。再之后,高不堪李娜的纠缠想和其分手,但李娜不干,认为高把她给耍了,毁了她一辈子,便索要20万分手费,她还自称其怀孕了多次去高的家里闹,去高的单位闹,还去高的对象的单位四中闹,遭到高家人的一致反对,大骂其为第三者。据说在无棣期间,李娜也谈了一个对象,但人家知道她当三儿的丑事后和她分手了,李娜很受刺激,更加怨恨高福泉,期间高还找了一群人教训了李娜一顿,但更使得事情激化,在畸恋无果后,李娜扬言要杀高的女儿高慕容(滨城一小 6年级4班 12岁 副班长)作为报复,此时高的家人已有所觉察,姥姥和姥爷就很注意孩子的上下学,生怕出意外。经过再三考虑,李娜将报复日期选在了5月21日(是因为“521,我爱你”)
   5月21日中午,李娜怀揣3把尖刀从无棣乘车直接来到滨城区第一小学,14:10,她看到孩子的姥姥、姥爷将高慕容送进学校后,便穿一件蓝色上衣尾随其进入,此时女孩的姥姥、老爷也发现了她,感觉不对劲,但为时已晚。李娜行动迅速,冲到教学楼四楼楼梯口,将毫无防备的高慕容扑倒在地,并掏出尖刀狂扎其脖子(不愧是当医生的,我们一般人都是照肚子捅,她直接奔大动脉去了,你学的医术是让你救人的,不是让你杀人的),高慕容反应过来后,反抗,把她手里的刀子给夺下了,反过来把李娜的左手给划伤,气恼之极的李娜又从怀里掏出另一把尖刀,连刺高慕容脖子六七刀,致其大动脉破裂,当场血喷如柱,现场染红了六块地板砖。此时周围的孩子、老师也吓得不清,抓紧通知了校方,14:20,校方接到报后,组织人将事件制止,擒获凶手,同时拨打120,110。虽然医院和学校只隔了500米,但在120车送孩子到医院的路上,孩子就没了反应。到医院后,在ICU重症监护室,输了2万毫升的血,但因颈动脉被割断失血过多,到了晚上仍然不可抑制的出现了脑死亡迹象,5月22日上午心电图没有反应,12点医生宣布放弃抢救,将管拔下,2分钟后孩子彻底死亡。
   目前,高的对象已经提出离婚,高的也准备辞职,李娜经法医鉴定确实怀孕。
   最后:先来说说这个事件的男主角,也就是那个罪无可赦的男人,是我爸最好的同事,2008年5月17日与刘云启、高金祥参加过四川的抗震救灾,他风流成性,玩弄女性,这次玩火竟然"烧死"了自己无辜的女儿,他得到了最残忍的报应!鄙视连自己JJ都管不住的父亲,建议阉了,现在孩子都死了,他还大谈特谈李娜不是东西。女孩母亲牟雅林是滨城四中的数学老师,39岁,丈夫出轨,孩子死了,现在精神方面不太好,在家整天精神呆滞、不说话,她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再说那个凶手,她被带至市西刑警三中队,一直处于半神经状态,警察讯问时,她第一句话就问:什么时候枪毙我?枪毙我吧,我不想活了!可是,你不活为什么要杀掉年仅12岁的孩子?法律应严惩凶手,建议凌迟处死。唉,但愿小女孩在天堂里安息,那里没有杀戮。。。。。。
    说句题外话,现在医院里男医生玩弄女医生、护士的很多,尤其是玩弄临时小护士的更多!他们是正式的医生,有钱!而一些临时的小护士刚毕业、没钱,也正是看上了这点,甘心被他们玩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妈了个比!!!看见就火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6-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无语  建议:女的骑木驴,男的凌迟处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6-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那么,王婆骑木驴究竟是一种什么刑罚呢?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淫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该刑法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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