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哥 发表于 2009-5-12 22:44

工伤医疗费赔付问题

  我对象于2008年11月14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能事故,于2009年2月份被区劳动局认定为工伤,至今未能报销医疗费用,经本人和找人多次咨询,区劳保事业处工伤生育科姓王的工作人员处处刁难,并以缺少手续为名设套让交警为我出具赔偿协议书,后又以此为名说不予受理,再找人问时,又以多种不同的理由进行推拖,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需要说明的是,在我交付了所有工伤认定书等手续后,该王以缺少手续为名,要求我出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我的情况是:肇事者一方系一农村青年,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双方未达成协议。但该王以无该协议书就不予办理为名坚决要求我出具协议书,因此在我的再三请求下,交警部门在我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写上了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金额,但也说明对方地能力支付该费用。后来,该王就以此为名说交警认定医疗费应该由肇事者出,工伤保险不予支付。我再找别人询问时,又说是嫌医疗费用高,再问时,却又以问的人太多的缘故不予支付,真是荒唐,怎么政府部门还有这样的工作人员?设套让人钻进来,不给予当事人应有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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