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交通雷达测速仪检定工作顺利完成(转)
日前,滨州市计量测试检定所联合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依法对我市城区内在用的18组雷达测速仪进行了强制检定。雷达测速仪是利用微波多普勒原理计量车辆运动速度的装置,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治理超速行驶、确保交通安全、减少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技术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有关规定,雷达测速仪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强制检定后方可使用,检定周期为一年,以确保雷达测速仪测量数值的准确、可靠,保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执法的公平、公正。经检定,我市城区内在用的18组雷达测速仪全部符合相关检定规程的要求,计量检定结论合格,完全可以满足交通执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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