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小荞 发表于 2008-1-8 16:45

办理北京户口指南

平时这户口没什么用,但办个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什么的非得回原籍,是非常麻烦的。
在网上找了大量资料,集中在一起,给在京的同志们提供一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以海淀区举例——

办理的流程如下:
1. 个人提出申请:夫妻二人亲笔签名的申请
2. 公司批准:表现形式就是在各种表格上盖章《干部调京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 海淀人才审核并证明是在海淀人才存档,存档年限超过两年:方式是通过两个表格:《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
4. 海淀人事局:初审所有材料,条件,开具商调函,
5. 海淀人事局:初审档案并提交北京市人事局
6. 北京人事局:做最后的审定。

第一步:资料准备、提交到海淀人事局并拿到商调函
资料准备如下:
(1) 夫妻双方申请(申请署名必须手写) ;当时准备了两份:一份夫妻双方签名的申请;另一份有公司盖章的公司的申请,结果夫妻双方签名的申请被收下,另一份被扔出来了。
(2) 调京人员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经办人签字,留下联系电话;**没有人事权的单位盖上公章后到海淀人才中心再盖公章
(3) 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 有随迁子女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 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 在京一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9) 随迁子女超过16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0) 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经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并盖章;
(11) 填写的《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见后面有扫描件。
(12)户口在京一方档案中的《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在京方开介绍信到海淀人才查档案复印。

第一步注意事项:
海淀人事局的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8:30至17:30;中关村人才2层
海淀人才:工作时间9:00至17:00;海淀科技大厦7层

户口卡上的未婚要改成已婚 更改流程:拿结婚证户口卡,到户口卡到所属的派出所更改。公司名称也不能有错,拿公司证明信和户口卡到所属的派出所更改。

所有复印件表格上的公司的章一定要清淅可见。尤其是第(12)项的章在海淀人才复印时要加重些才能印清楚。

另外,此项业务人事局只面对公司的申请,不对个人,但是不做任何验证,只是口头问一下是个人还是单位,全靠自觉,但要是真的说真话了,个人办理者会很惨。这时还是不要找麻烦的好,一定要是先准备好如何扮演人事部的员工,注意稍微培养一下演技,不是谁看上去都有做人事的气质的!呵呵!起码将人事部的某一位当做原型来塑造一下。


第二步:从老家人才调档案,准备材料,海淀人事局初审档案

经过两周的反反复复,终于最后一次提交时没有再缺什么,开始等待审批结果,这一阶段过程如下,虽然要提交的东西少但比较费劲。
档案:里面必须包括两个表:<<大专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和<<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有的地方叫<<()工资定级审批表>>它的功能与前面的表格大同小异,表格中的内容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但是北京人事局是不认可这个表格的。需要回老家重新盖章。我在办这项时,费了一些周折,老家的人才叫上劲了,说我们这个表格就起到了转正定级的作用,凭什么北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啊?也对,凭什么呀。但是,一想起海淀人事局的Coolcool的那张脸还真得她说咋办就咋办。于是动用了老家七拐八拐的关系,终于让老家的人事委屈一下盖了章。用档案专用密封条封好又快递北京。

婚育证明:这个证明就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个有效期三年的证件,要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呵呵,you know,街道办事处的人平时办事不多,一旦有人来办事,会异常兴奋,不折腾折腾你,就说明她们不够认真不够敬业,这个证,最后也是通过熟人,什么都不拿什么也不问异常安静的办成了!别以为来北京了,就怎么地了,熟人永远也不能不keep contact!

工作鉴定:可以由目前的公司来盖章,也可以自己写完让老家的人才来盖章。这个是最容易的。
近期体检报告:这个报告没有一个标准说明,该做哪些检查,辟如:肝功,肝五项等。

4月10日提交上这些材料后,就等待被通知过还是不过了


第三步:开各种证明来纠正档案中出现的错误

5月23日收到人事局的反馈,只能说出一个字:牛!
错误有三个:
1。<<。。。。。。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中”申请书”一项:由###调到###单位工作,将原单位和所到单位写错了。好小的手写的几行字,还是被发现了,为人事局同志们的工作认真得一塌糊涂。
2.集体户口卡上的服务处所:将公司的名字写错了。这个错误比较有趣,提交材料之前在海淀人事局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已做了变更。但市人事局的逻辑是这样的:户口卡上写由2000年12月调入,服务处所为###,怎么证明是当时将公司名字写错了,而不是你当时就在***公司工作?哦,这时发现,人事局是以户口卡上的服务处所来确定你公司的单位的,而不是你在海淀人才的存档记录???!!!
3.存档人员登记表没有体现公司名称。这个错误来自于错误2。可笑的逻辑。
人事局根据什么来确定你的工作单位?不是档案?!是户口卡?!
看了这三个错误,明显地感觉是在鸡蛋里挑骨头,明白了:为什么有人会在中途退出,不再申请了!!!所谓的把关也是CUT掉这样的错误。

5月31日终于开了两份证明:一份海淀人才:证明了当时档案调入时原单位填写错了;另一份海淀派出所:证明了户口调入时服务处所写错了。
提交时也反复了几次由于证明出错,之后就又开始等待。
又过了将近20天,公司电话说——人事局通知取调令,终于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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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小荞 发表于 2008-1-8 16:45

二、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柠檬小荞 发表于 2008-1-8 16:47

三、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柠檬小荞 发表于 2008-1-8 16:48

四、子女随父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柠檬小荞 发表于 2008-1-8 16:53

如果在高企工作的话,可以先办理工作居住证,以来个曲线救国。

办理工作居住证的流程

一、单位注册
   单位注册需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上填报注册基本信息后生成的压缩文件(聘用单位注册申请里注册后所生成的压缩文件)来注册。(www.bjp.gov.cn)
二、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www.bjp.gov.cn填报后打印)
   (7)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斯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9)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变更所需材料:3.1聘用单位变更:
(注:须在申请人从原单位离职60天之内办理)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原单位出具同意其离职的证明(须注明离职日期)
   (4)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2居住地址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3随往人员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在京单位的接收函或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4其他资料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变更项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5补办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同一底版照片一张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6注销
   申请单位在网上“注销申请”一栏填报,两个月后(如期间本人未提出申请变更聘用单位)由单位带上书面申请、本人申请和所要注销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办理注销手续。
   3.7单位名称变更
   (注:在“补办申请”一栏填报)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同一底版照片一张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局名称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7)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8单位注册地变更
   (1)单位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9单位查询密码
   (1)单位书面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北京市人事局网址:
www.bjp.gov.cn
海淀区人事局网址:
www.hdrshj.gov.cn


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二份
(7)《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柠檬小荞 发表于 2008-1-8 16:54

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
  各区、县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推动北京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配置,更好地发挥流动人员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同意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的范围和条件

  (一) 办理的范围:指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 办理条件:上述人员中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2、 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3、 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4、 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时间)可以累积计算。市、区、县所属其它单位的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仍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 办理的程序及需报送的材料

  (一) 办理的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事局审核后,分别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

  (二) 审批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在京户口及结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各种证明需报送原件并备复印件);

  2、 被调人在京接收安置单位的证明[需区(县)、局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3、 填写《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4、 被调人人事档案(包括组织鉴定和近期体检表);

  5、 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有在校证明或法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

  6、 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表样附后)。

  三、 要求解决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干部切身利益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秉公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拜拜 发表于 2008-1-15 23:01

阿娇,我准备落实一下北京户口的问题了……

护照都带到北京来了,户口本没脱离父母所以没带来……

wrfme 发表于 2008-1-27 21:35

谢谢分享

小胖警 发表于 2008-10-23 21:47

现在司法部门,户口在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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