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泰阳光小区不居住还交纳15%的取暖费是否合理?
吉泰小区今年居住的人不是很多,眼看天气冷了,取暖是个大问题,在楼道的门上看到了 取暖费23元一平方,如果不居住不取暖需要缴纳取暖费的15% 所谓的暖管损耗费,我不清楚的是 不居住为什么还要缴纳15%的这个钱??这个钱是热力公司 、物价局 规定的 还是物业公司私自定的???收费是否合理。 还恳请明白人指点指点~~~~ 12358 幸亏看见这个帖子,还不知道这个事儿来。华滨那边也是这样吗 在社会主义社会竟有此等搞笑事件 很多小区都这样,还有交30%的,有的连续两年不交取暖费,再要取暖还要重新交开口费的,都不知道这些收费是怎么出台的,事先消费者从来不知道。 不仅你们小区交,今年好像是所有小区都这样吧,是不是热力公司规定的?! 不点他们.都是霸王条款烦死人
不合理 原帖由 淡然 于 2008-11-13 23:34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12358
内行啊 啊?怎么还有这个事啊。
俺还没去住呢,再说了,今年商铺34一个平方,就叫人受不了啊,再交这个15%
都没法过了 只有社会主义才会有这样的霸王条款吧 原帖由 第一回合 于 2008-11-14 15:07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很多小区都这样,还有交30%的,有的连续两年不交取暖费,再要取暖还要重新交开口费的,都不知道这些收费是怎么出台的,事先消费者从来不知道。
这个是不对滴,坚决不交 在济南每个小区都需要交的
我也不理解为什么 这个是不对,但又没办法解决得,社会就是这样,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公平,很多人都一样,买期房交不起费,买汽车烧不起油,没见中石油和中石化吗,就是不降价。气死你也不降。简直一群混蛋。 早知道不用取暖的话 何必叫暖气管线在你家走呢
早知道在楼道里走就是了 霸王条款 10年前,大家都不用买房子,水也不花钱,电也不花钱,冬天公家提供暖气,还有免费的澡堂子洗澡,过年还发大白菜,夏天发大西瓜。
社会进步了,房子买不起了,暖气用不上了! 看报纸说这样不对,可以打12358投诉的 如果不按时缴纳,还要每天交多少比例的 滞纳金, 看来这个事情要抓紧时间去问问,不管交钱也好,不交钱也罢,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总该有个说服的理由!!! :) 俺也很不理解 可是俺也不知道怎么办 我们小区也是两年不交就要重新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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