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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滨州
› 向灾区捐款
老醋花生
发表于 2008-6-12 07:56
向灾区捐款
又组织捐款了。最少500.原则上自愿,实际强制。
市里下通知了,所有政府部门必须捐。
企事业单位也必须捐。
捐钱是好事情,总觉得现在变味了。
市领导就不会拨点财政? 我们大家捐的就能让他政绩显赫?
为社么?
听说灾区重建八年,每年都必须捐~
捐钱我们应该,可强制性就不应该了。
九妖
发表于 2008-6-12 09:14
真假啊??还没收到通知
抬头看天空
发表于 2008-6-12 11:22
:L 真的变味了
无为也有为
发表于 2008-6-12 15:38
拿我们的钱 去堆他的乌纱帽
就像古代将军拿士兵的血去染红他的官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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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灾区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