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不秉公办事,说话不算数。
2017年1月11号那天我们本来打算协商我对象给人家500我说一千,但是刘队长说人家最低4000给人家1000也不可能,他说要不就赶紧拘留就三天呆三天就出来了,然后我们就同意拘留了,从上午办拘留查尿交罚款,当时问我们罚款啥时候交我们说能15号以后吗他说不行,翟科长说了如果今天不交就拘留15天,今天交上就三天,我们还亲自去了翟科长办公室问问能延后交不,也不行,只好借钱交的,交完都下午三点多了,然后就在刘警官办公室等待拘留的结果。。等了接近两个小时突然说你们要做好心里准备,可能要拘留15天,我说你们不是三天吗,他说我的建议三天,但是到了领导那边就不知道多少天了,当时直接懵逼了,说好的三天还能改。。直接好无奈啊,直到结果下来还真的15天。让我们签字,我不让我对象签名,他们说不签字我们就强制拘留。从事故发生交警大队一直说的拘留三天,为什么等我们同意拘留后改成15天,这样说话不算数,还有什么可信之说!求领导给我们个合理的说法。楼主说的是哪里啊?滨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