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风渔韵”征文活动启事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海洋文化和渔业文化,按照第六届海洋宣传日和第二届“山东·滨州渔业节”活动安排,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滨州传媒集团·滨州日报社,联合组织举办“海风渔韵”征文活动。活动于2013年4月15日正式启动,欢迎全市社会各界朋友和广大在校学生踊跃参与。一、征文主题
征文活动以海洋或渔业为主题,凡阐述对象或故事背景与海洋、渔业相关的作品均在本次征稿范围之内。
二、稿件要求
征文作品内容应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格调健康,积极向上,语言优美,文字精炼,注重真情实感。
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发表于任何媒体(包括互联网)。
体裁范围:小说、散文、诗歌、科普科幻类作品。
创作要求:成人组征文字数以2000字左右为宜,最长不得超过3000字。中学生组征文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最长不得超过1500字。小学生组以800字左右为宜。
三、参与办法
请将作品稿件保存为word文档,并在首页右上角注明“海风渔韵”字样,B1sjhfyy@126.com]发送至邮箱:sjhfyy@126.com
或通过邮局寄达:滨州市黄河六路526号,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征文活动办公室收(邮编:256601)
联系电话:3365217
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学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参赛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将作为获奖后的有效联系方式。
四、奖励办法
征文活动设成人组、中学生组和小学生组三个组。各组分别设: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600元;
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奖金300元;
以上获奖者将于6月份受邀现场观摩我市海监、渔政执法巡航,并组织赴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举办采风和清洁海滩活动。
另设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五、截稿时间及获奖信息查询
截稿日期:2013年5月30日。
获奖信息公布日期:2013年6月3日
获奖信息请查询6月3日《滨州日报》第三版或登陆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www.hsbz.gov.cn
部分获奖文章将于6月8日前后刊登于《滨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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