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有什么说法吗
锦绣城一期的房子按合同是2011年12月31日交房,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交房的意向。一些业主会延长在外的租房的租金,影响了他们的入住;另外,还有投资的,他们不能及时得到收益。同样,逾期交房也影响了今后房产证的颁发,房产证能早一天颁发,业主可以用房产证取得银行的贷款,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就因为开发商的逾期交房是比较有代表性的,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没有一起的业主,一起讨个说法呀? 年初发的通知,说是 供电公司 市电小区配套没有跟上,把责任推给了供电公司,说是5月份交房,现在都8月了,汗 合同上怎么写的赔付就以合同为依据找找看看~~~ 现在的社会环境下
开发商有持无恐 你要是比开发商钱多,着急的就是他们了,现在哪有不延期的,但是你有什么办法呢,在这个环境下,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 交房通知要多拿1万8 为啥多拿1万8? 说是房屋面积大了5个平方 改成96.多了 按理说,合同应该改,应该改成不管什么原因,延迟交房都赔偿才行。现在推卸有的是原因 原帖由 一汽大众 于 2012-8-16 09:02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年初发的通知,说是 供电公司 市电小区配套没有跟上,把责任推给了供电公司,说是5月份交房,现在都8月了,汗
陪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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