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果果
发表于 2011-9-4 20:35
这样的司机太没良心
2011年9月4日晚上七点二十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鲁 V0175的黑色轿车,
在黄河六路与渤海五路交叉口处撞了我们一下,连车都没停就跑了,当时我和孩子正在爆爆米花,虽然没有撞到人,可他们太没良心,像这样的司机就该严惩.
水过留痕
发表于 2011-9-4 20:40
可气,可恨!
死亡遗书
发表于 2011-9-4 22:27
强烈谴责这种人
-小白。
发表于 2011-9-5 01:13
见到这样的人 就该把他的车砸烂了
宝贝海风
发表于 2011-9-5 01:22
没报警么。。。
weihai911
发表于 2011-9-5 13:17
车号少一位数字!
大葱
发表于 2011-9-5 21:36
人肉特
中秋佳节
发表于 2011-9-15 14:21
这样的司机有点不人道,最起码得过问一下,他良心上能过得去吗?
生活依旧
发表于 2011-9-15 14:29
建议报警
荖鉽拖拉機
发表于 2011-9-17 18:05
如果是 药家鑫 你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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