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1601 发表于 2011-7-13 16:17

关于在市区内使用统一塑料垃圾桶的通知

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工作要求,滨州市环卫处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市区内使用统一带盖塑料垃圾桶,垃圾桶由市环卫处统一监制。目的是整洁城市环境,规范市区垃圾桶的规格、颜色和标示,确保垃圾桶使用寿命,降低各单位垃圾桶费用支出。
使用的统一带盖塑料垃圾桶原料全部为高密度原生塑料生产,无再生和废旧塑料合成,内含防磨耐损结构,具有高强度、高耐酸耐碱度、高使用寿命、高抗击摔打碰撞等优势,并确保使用两年,两年之内因非烟火原因导致的损坏,免费负责更换新桶。
目前,滨州市环卫处清运车辆进行更新、升级,原来使用的金属垃圾桶和自行购买的塑料垃圾桶无法配套升级后的垃圾清运车辆。
该带盖塑料垃圾桶规格全部为标准规格240L,每只价格为350元(不含税)。联系电话: 0543-3884136
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为统一规格的塑料垃圾桶,以确保市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及时。
                            滨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发达 发表于 2011-7-13 16:21

配合个头,就是要钱,咋不免费发放呢

拖鞋2005 发表于 2011-7-15 11:15

怎么不免费发放呢“?

第一回合 发表于 2011-7-15 18:26

垄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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